根据国家
湿地公园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规范要求,从水系和水质保护、水岸保护、栖息地及生境保护、湿地文化保护等多个方面,分别采用了一系列工程及生物措施,注重从源头减少负面因素,注重从人的思想观念转变上改善保护生态的社会环境,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难题。
1、水系和水质保护规划
以源头防范、重点施治,综合治理、注重实效为保护理念。通过农业面源污染、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控制、调整水产经营方式、建设和修缮水闸、设置沉降池和生物过滤区等工程和生物措施的实施,使公园内湿地保育区与恢复重建区的水质稳定在Ⅱ~Ⅲ类标准之间,其它区域的水质达到或超过Ⅲ类标准,满足公园各项功能的基本水质要求。
2、水岸保护规划
在充分利用原有基础,突出生态功能、增强景观效果等保护理念的指导下,采取栽植护岸林、建设生态硬化护岸、建设滨岸植被缓冲带等工程和生物措施,使湿地公园现有和拟建水岸线得到有效保护,在确保公园湿地系统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下,使湿地生态景观效果得以充分展现。
3、栖息地(生境)保护规划
在全面保护,加强重点;注重宣教,强化意识;降低成本,注重实效等保护理念的指引下,采取强加监控巡护,设立警示及宣教标识等工程措施,使湿地公园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,特别是鸟类的栖息地(生境)得到有效保护,同时通过各种宣教措施,加强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使湿地公园及其周边区域成为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天堂。
4、湿地文化保护规划
在尊崇文化原味,突出保护重点等保护理念的指引下,深入挖掘当地特色湿地文化的外延和内涵,采用多样化宣教展示和体验传承模式,积极保护湿地文化和当地的特色文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