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整合资源,促进文旅业态、产品、市场等多方面融合
充分利用已有的文旅资源,深入挖掘乡村文旅要素,丰富文化产品与旅游商品市场。深入分析文化与旅游资源特点,将更多的文化资源纳入旅游,将更多的文化特色融入景区,提升旅游项目的文化内涵,加快文旅融合,打造文旅融合的新产品,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。过程中要坚持市场的主导地位,并且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文化旅游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。增强新业态的群体示范与引导效果,推动文旅市场的积极融合。
2、构建区域联动机制,推动文旅协同发展
紧抓各地区协同发展机遇,构建跨界融合、协同共享机制,发挥区域文化旅游的辐射带动优势,促使文旅资源打破孤岛,加速跨界流动。重点推动区域文旅一体化向纵深发展,可借鉴长三角文旅一体化经验;加快区域优势文旅品牌、重大项目、重要承接平台的协作与对接,明确战略定位,精准对接旅游度假市场需求,有序引导旅游市场、技术、信息、人才、媒体等优势触角向文旅融合产业延伸。
积极探索城乡文旅协同发展模式。文旅产业协作实验区要发挥各自片区优势分工协作,注重发挥文旅链在城乡融合中的关键作用,形成“文旅架桥、城乡协作”的产业发展构架,为推进城乡协同发展提供先行示范。
3、加快文旅融合人才的外引内育,提升复合型人才供给
探索文旅人才外引机制,创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人才培养模式,着力打造文旅行业培训中心和研究结构,积极构筑文旅专业人才孵化基地,增强部门互通,助推政府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一批产学研一体式文旅人才;打造文旅人才内育机制,立足本地挖掘、培育混合型人才;逐步提升文旅人才队伍待遇,有序引导各类文化旅游人才下沉基层和乡村,助力乡村文旅开发建设,为乡村文旅的高质量发展持续造血。谋划建立一批文旅产业培训交流基地,以创新研发为导向推动“文旅智创社区”建设,聚集、引进文旅复合型人才、创新团队、管理团队及相关专家等人才队伍为文旅行业发展赋智;承担“产学研”人才承接平台建设,推动文旅人才省、市、县“村校企”梯度对接。
鼓励各地市深度探索建立文旅融合产业利益联结机制,配套薪资、奖金、补贴、股权等相关激励政策,如推行“农户+合作社+文旅企业”模式,旅游与产业收入的三分之一用于农户分红,三分之一按照研发、管理、运营用于专业人才分红,三分之一用于日常管理和未来发展,提高社区、社区机构和人才参与文旅融合建设的自主性和积极性。
4、推动“数字+文旅”落地实施,打造智慧型文旅格局
加强技术、人力与资金支持,推动重点文化旅游带文旅项目有效落地。推进5G技术、高新设备、3D呈现、万物万联、智慧推广、全媒体技术在乡村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有效注入,加强技术领域资金、人才、市场、政策支撑,打破乡村“走马观花”式静态发展困境,推动一批“数字+文旅”项目在农村尽快落地,以数字文旅项目为轴心,将科技智慧触角向乡村配套设施建设、未来社区服务、产业经营销售、村民文化生活、组织机制治理延伸。
推动智慧文旅平台创新转型。建设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,充分利用互联网,有效承接重点支撑项目,打造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、研、学于一体的智慧服务与管理平台,建立智慧服务和“云端市场”,有效构建智慧文旅生态链。
5、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?
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,设立专项保护和开发资金,确保历史文化遗迹的完整性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。通过政策引导和社会资本的参与,推动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。